招标编号:SCIT-GN-202311****
成都乘风出租汽车公司
2024-2028年度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成都乘风出租汽车公司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编制
二○二三年十一月
附件1递交投标文件签收表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成都乘风出租汽车公司委托,拟对成都乘风出租汽车公司2024-2028年度汽车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IT-GN-202110****
二、招标项目:成都乘风出租汽车公司2024-2028年度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成都乘风出租汽车公司2024-2028年度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供应商3名。
五、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每天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我司指定网站(http://sale.scbid.net)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见该网站的“在线购买流程”。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
十、本次招标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成都乘风出租汽车公司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乘风出租汽车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大同路二段213号成都乘风出租汽车公司
联系人:贺女士
电 话:028-8777191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 胡女士
联系电话:13111881297
传 真:028-87793161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招标人 | 名 称: 成都乘风出租汽车公司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18402879034 |
3. | 招标项目名称 | 成都乘风出租汽车公司2024-2028年度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
4. | 招标编号 | SCIT-GN-202110**** |
5. | 采购预算 | 人民币240万元/年,最高限价:新能源车辆包维修最高限价450元/车/月;双燃料车辆二级保养工时费最高限价60元/车/次;新能源车辆三电维修保养最高限价130元/车/次。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投标。 |
6.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7.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8. | 交付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 |
9. |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 质量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
10.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
12. | 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 | 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
13. | 分包履约 |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8条)。 |
14.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5. | 投标截止时间 | 同第一章 |
16.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90天。 |
17.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 |
18. |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
19. | 签字盖章 | 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
20.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 4 份;电子文档(U盘)1份。 |
21. | 投标文件的装订 | 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 |
22. |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
23. | 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
24.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
25.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26.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每个中标人各收取 50000元 (大写:伍万元整)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服务期限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 |
27. | 招标服务费 | 由入围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定额每家人民币6000元。 |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
2.1 “招标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使用者。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是 成都乘风出租汽车公司。
2.2 “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投标公告”第五条的基本条件;
(2)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
(2)投标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投标供应商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5)招标项目及要求;
(6)评标办法;
(7)合同主要条款。
5.2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8.1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8.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