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借鉴兄弟市出租汽车行业、企业管理的先进经验,2017年4月18日—21日,协会邀请行业管理部门及部分企业负责人自费赴北京、上海两市进行了考察学习,了解两地新能源出租汽车投入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相关部委关于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新政”的具体措施、巡游出租汽车的经营现状及运价机制、企业管理和经营模式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5月4日下午,协会召开六届11次常务理事会,通报行业代表赴北京上海考察学习了解到的情况。考察学习中,行业代表一行了解到推广新能源车辆必须符合几个硬性的条件:一是必须是政府兜底,给予优厚的补贴政策;二是车辆续航里程必须要高,最好能达300公里;三是必须是换电模式,充电肯定是不现实的;四是必须是先有桩后有车(也就是政府投入的基础设施必须先到位);
面对网约车带来的冲击,北京、上海辆巡游车行业企业经营管理也面临与我市相似的困难,一些大型企业甚至处于亏损状态,临近死亡边缘,两地也同样出现驾驶员招聘难的问题。在企业经营模式上,北京出租车依然以现在的“承包租赁”模式为主,上海也推行了“租赁制”,但是两地政府也要求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承包、租赁模式已很难继续推行。在运价机制改革上,北京市下一步将向政府指导价过渡,过渡期间会实行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对北京、上海两地同行学习交流,行业代表一致认为相比北京和上海,我市巡游车市场环境更加恶劣;我市机动车不限号,网约车地方法规没落地致使网约车泛滥,因此对传统出租车市场冲击更大。
常务理事会还就成立出租汽车企业“诚信联盟”的设想进行了研究。
[又讯] 5月9日,我会召集部分驾驶员代表,征求他们对市交委《关于对我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单车经营权实施记分考核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5月12日下午,我会召开六届41次理事会,呼吁给会员单位不要急于把车辆包出去而降低发包价格,努力维护住目前来之不易又非常脆弱市场稳定和平衡的局面;呼吁巡游车企业在自愿申请参入的前提下成立“诚信联盟”,统一经营方案”,共同努力,建立行业内部良行竞争秩序,确保行业健康稳定发展。